回首2016:電力交易中心密集成立 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提速
2016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也是能源市場化改革向縱深推進的一年。今年以來,電力、天然氣、光伏等領域改革措施多點開花。而改革是最大的紅利,一系列改革使市場迎來重大機遇,也為我國能源結構調整和可持續發展打
11月10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推進化肥用氣價格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放開化肥用氣價格。化肥用氣價格放開后,從定價范圍看,除陸上管道氣供城市燃氣門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外,其他所有用戶用氣價格均已實現市場化。從氣量上看,化肥用氣價格放開后,除少量涉及民生的居民用氣外,占消費總量80%以上的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主要由企業自主協商決定。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目前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已經過數輪修改,近期有業內人士透露將在年內出臺,最終改革目標是“十三五”期間實現政府只監管自然壟斷的管網輸配氣價格,氣源和銷售價格兩頭放開。
11月15日,國家發改委表示,決定在福建省開展天然氣門站價格市場化改革試點,這是天然氣市場化改革試點第一個試點落地。11月26日,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起轉入正式運行,標志著我國能源市場化改革邁向縱深。
這些油氣領域改革措施環環相扣又如此密集的公布,意味著距離油氣改革總體方案的出臺已經不遠。8月時,國家能源局曾公布《中共國家能源局黨組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稱將“穩步推進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推動《關于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于2016年底前出臺。”
可再生能源市場化——激勵企業練好內功
多年來,為了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增強企業投資積極性,我國光伏發電、風電等一直享受政策性電價。以光伏為例,2011年時國家發改委首次公布光伏電價政策,統一核定為1.15元/千瓦時;2013年時發改委將全國分為三類太陽能資源區,相應的標桿電價分別為0.90元/千瓦時、0.95元/千瓦時、1.0元/千瓦時;2016年標桿電價再次調整為0.80元/千瓦時、0.88元/千瓦時、0.98元/千瓦時。
但隨著光伏、風電裝機量越來越大,補貼金額開始入不敷出。按照現行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高于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通過全國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解決。國家發改委近年來多次上調該項電價附加征收標準,但補貼仍然存在巨大缺口。在9月份召開的首屆德令哈光熱大會上,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新能源處副處長邢翼騰表示,到今年年底,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將達到600億元。“這600億缺口從哪里出,現在仍然不知道。”邢翼騰稱。
因此,無論是從激勵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來說,還是從補貼金額的支付能力來說,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下調都是大趨勢。企業必須逐漸脫離政府補貼的扶持,練好內功,參與到市場競爭中來。
在光伏行業方面,今年5月30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完善光伏發電規模管理和實施競爭方式配置項目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光伏發電領跑者基地“必須采取招標或競爭性比選等方式配置項目,且電價(或度電補貼額度)應作為主要競爭條件”。由此,光伏上網電價引入了市場競價機制。
另外,業內廣泛流傳著一份文件,即9月底時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關于調整新能源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將2017年光伏上網標桿電價由原來的0.80元/千瓦時、0.88元/千瓦時、0.98元/千瓦時下調為0.55元/千瓦時、0.65元/千瓦時、0.75元/千瓦時。這一降幅之大也超出行業預期。
在風電行業方面,11月份發布的《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也提出要建立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機制,規范地方政府行為,糾正“資源換產業”等不正當行政干預。規范風電項投資開發秩序,杜絕企業違規買賣核準文件、擅自變更投資主體等行為,建立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制度、負面清單等管理制度,形成市場淘汰機制。

責任編輯:大云網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